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电子科技大学建立了完整的助学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按国家规定实施学费补偿代偿,并设立形式多样的勤工助学岗位。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财政安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分别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元。
(2)专项助学金:
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10000元。
二、助学贷款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经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弥补日常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每人每年*高为12000元,贷款本息可在毕业后15年内还清,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每人每年*高为12000元,贷款本息可在毕业后15年内还清,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
三、勤工助学
由学校设立,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目前,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2500多个。学生通过参与勤工助学,既能缓解经济压力,同时培养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
四、困难补助
(1)临时困难补助:
由学校设立,帮助和解决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如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伤害等。
(2)社会资助重大疾病基金:
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帮助和解决全日制本科生因重大疾病(如白血病、心脏病等)造成的经济困难,所采取的一种力度较大的补助。
(3)专项困难补助:
为了进一步发挥资助工作精准性和育人功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专项补助,包括:寒衣棉被、节日慰问、饭卡补助、假期路费补助等。
五、代偿
(1)基层就业补偿代偿:
由中央财政安排,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
(2)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由中央财政安排,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
六、发展型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国短期交流项目
由学校和社会各界设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短期出国交流提供全额资助,拓展学生视野。
(2)为考研、出国深造、求职创业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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