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录取基本原则
第八条 西南石油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计算机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俄语、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5分(150分值),且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二、西南石油大学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西南石油大学按专业投档基准分的高低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的专业投档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投档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
第十六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本校承诺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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