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644.
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
为主。
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
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
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
0818-2790019;信访电话: 0818 27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