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学院的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下面就是具体内容,请大家参考,如有冲突,请以学校*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一、学院概况
龙岩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原福建资源工业学校并入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更名为龙岩学院,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现成为闽西**一所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校位于福建省西部(通称闽西)中心城市龙岩市内美丽的奇迈山麓,傍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古田会议会址、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冠豸山、“**文化遗产”——永定客家土楼。龙岩市毗邻厦门经济特区、闽南金三角区,是闽粤赣三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与江西省赣州、广东省梅州两市接壤,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是**的老区、林区、侨区、矿区和新兴的旅游区。
学校总体规划用地2761亩,现有占地面积1058亩,有东肖和凤凰两个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约27万平方米,配备有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室和语言实验室,完善的体育设施、多种类的活动场所等,图书馆馆藏图书130余万册,期刊2000余种,拥有电子阅览室、现代化检索系统和镜像站点,是闽西大的图书资料中心。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定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草拟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录取规则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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