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警察学院的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下面就是具体内容,请大家参考,如有冲突,请以学校*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一、学院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简称“福建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福建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1月,学校新增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名单。
截至2022年6月,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荆溪校区、西二环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13亩,总建筑面积16.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7亿元。设有11个教学机构;开设有11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录取规则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22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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