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中职类、普高类、特长类“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低控制线,线上考生按照录取成绩构成原则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录取。
二、录取规则
1.采用“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原则,在类别中按单列计划录取,互不交叉。
(1)特长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顺序规则排序。
(2)普高类、中职类: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低控制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数学、语文)、其他专业(数学、英语、语文)分数顺序规则排序。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由学院招生(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时间待定),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到学院德阳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零点校园40+工具应用【申请试用】可免费体验: https://www.0xiao.com/apply/u542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