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10年以上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且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如果应聘专业课教师,只要求取得硕士学位;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 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一致。
4.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5.年龄要求:专职教师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专职辅导员岗,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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